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各位代表:
我代表开州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2022年审执结各类案件18038件,法官人均结案数达328件,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低至0.05%,审执质效位居全市法院前列,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
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筑牢政治忠诚
持续深化政治建设。牢固树立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深入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出台党组议事规则,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项督察,分析研判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和苗头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干警参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各级政治轮训13期,受训1043人次,院领导和支部书记带头宣讲二十大精神40余场次,开设学习专栏9个,扎实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深入学原文、悟思想、明方向、知使命,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定位司法、谋划司法、推进司法,做到公正司法,履职尽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人民法院落地生根。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清单制度,出台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每月制定主题党日指导计划,严格落实党建季度评析和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工作。抓好“关键少数”,实施“头雁培育”行动,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打造党建群团活动中心和“党建+”特色品牌,扎实开展支部共建、红色教育、党员“践诺”等活动,用足用活开州红色教育资源,形成党建引领审执工作新局面。
二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助推平安开州建设,彰显司法担当
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50件675人,“开州首例洗钱案”、“邱某拐卖妇女案”、“毒火锅案”、“毒卤鸡案”等一批影响重大、群众关注的案件公开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审结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12件18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2件27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结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犯罪案件28件34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审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案件14件24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审结盗窃、诈骗、抢夺等侵财犯罪案件108件121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类案件26件31人;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件4人,涉案金额12.95亿元;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件11人;维护公职人员队伍廉洁性,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26人。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与公安、检察等政法机关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对涉黑涉恶现象“露头就打,绝不手软”,推动追赃挽损、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突出打击重点,守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刘某犯诈骗罪案,为357名涉公租房诈骗受害者挽损450余万元。推进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犯罪、涉枪涉爆案件、全民反诈、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工作,审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62件144人,审结涉枪涉爆案件5件。健全4项长效机制,召开1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传活动14场次,《黄葛树下的“龙门阵”》等一批法治宣传报道反响良好。
三
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建设,展现司法作为
全年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9433件,两个案例分别入选全市法院司法保护民营经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有力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重大战略实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四川省开江县法院签订框架协议,全面深化司法协作。开奉巫城宣万六地法院深入落实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联合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推动实现执法办案“同城效应”;服务保障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配合市二中法院打造汉丰湖三峡库区湿地与鸟类司法保护基地,联合市二中法院、区林业局、区司法局共同打造湿地生态修复示范林、社区矫正环保公益服务基地,促进三峡库区绿色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干警结对支持80余户村民,7名干警参与驻村工作。实行法庭品牌矩阵打造计划,温泉法庭“无讼共建”、盛山法庭“民心法庭”、丰乐法庭“瓜棚法庭”等一批经验做法逐步形成品牌效应,汉丰湖法庭、大进法庭获评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陈家法庭成功将五通乡36件涉追索劳动报酬、土地流转的群体性案件调解兑现;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汉丰湖法庭入选市人大“第二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市政法单位唯一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以来,完成5部法规意见征集,4条立法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采纳;对照开州区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出台区法院10项重点任务和各条线工作要点,妥善审理涉开城高速建设的拆迁补偿纠纷、涉亿丰商贸城租户与管理方系列纠纷、涉工业园区系列租赁合同纠纷,助推“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建设。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整合商事审判资源,深化与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商会调解组织等的协作配合,完善诉调对接制度,促进非诉解决机制与商事审判工作的衔接流转,源头预防化解商事纠纷。加大旧存破产案件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府院”协调机制,持续推动重庆尊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等3个破产案件妥善处理、全部清零。开县聚仙陵园有限责任公司在2022年度进行了资产整体拍卖,普通债权清偿率进一步提升;健全“法润园区”工作机制,联合属地政府、工商联、基层组织等,推动“法润园区”临江站、浦里站、白鹤站三个工作站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56名法官对接服务8个街道、32个乡镇和3大工业园区,走访民营企业并发出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现场化解纠纷60余起;持续加强金融法庭建设,深化金融案件诉源治理,由汉丰湖法庭归口办理金融纠纷案件,为开州区招商引资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准确把握“放管服”改革要求,审结行政案件147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81.2%,同比上升12.7%。深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推动争议实质化解,行政案件受案量大幅减少,上诉率下降7.5%。督促行政机关做好纠错补救、法律释明等工作,行政案件撤诉数量明显上升,撤诉率达38%。依法审理2起涉铁峰山违建案件,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开设“祖传老中医馆”案,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减少社会医疗安全隐患。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行政执法单位召开联席会,为行政机关授课、培训、座谈20余场次,有效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出协助调解函3份,助推行政机关提升执法能力。及时总结审判中发现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围绕社会保障和婚姻登记、公租房诈骗等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4篇,1篇司法建议获评全市十大优秀司法建议。办理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积极争取司法救助金。
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传递司法温度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厚植为民情怀,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推动诉讼服务提档升级。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升级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建成开放式服务窗口,增设便民诉讼服务设备,配备网上自助立案机、档案查询机、诉讼风险评估机等智能终端设备,向群众提供立案、调解、档案查询一站式诉讼服务。在区法治广场设立“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格局,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快人民法庭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临江法庭即将搬迁入驻,温泉、陈家法庭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优化法庭布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诉讼服务。
推动纠纷化解提速增效。深耕诉源治理,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工作指引》,构建“三位一体”诉源治理模式,成为第二批“重庆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示范法院”。坚持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法庭职能作用、推进基层强基工作,主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致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坚持健全公民违规代理案件联动治理等机制,致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坚持对涉众型、不动产、婚恋家庭、金融保险等10类重点类型案件开展专项治理,致力重点案源系统治理。对开州区三峡移民自建房产权登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分析研判、提出对策。2022年受案数同比下降17.7%,首执案件同比下降14.9%。
推动强基工作落地细化。抓好工作结合,将老马工作室、代表委员联络站与法庭建设结合起来,在汉丰湖法庭打造集成式诉讼服务中心。将一街镇一法官与中和镇不扯皮联调中心对接,中和法庭创新“666工作法”取得了扎实成效。将车载便民法庭与“家门口的法庭”结合,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创新司法实践,在全市法院率先出台代表委员联络站示范联系点评估办法,推动8名代表委员驻站,参与矛盾化解。大进法庭运用车载便民法庭,集中巡回审理34件涉农民工群体性案件,联合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向村民现场普法。健全长效机制,出台车载法庭运行管理办法等制度,将落实情况纳入全院绩效评估。加强品牌打造,成为全市法院12家代表委员联络站示范联系点之一和首批配备车载便民法庭的基层法院,老马工作室获评全市优秀驻院(庭)调解组织,其负责人获评全市优秀驻院(庭)调解员。
推动执行兑现真金白银。受理执行案件6923件,兑现执行案款5.87亿元。一是“严”字当头。注重用好用活限消、失信、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反规避执行措施,打好执行威慑“组合拳”。限制消费5107人次,纳入失信2659人次,司法拘留32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促使298名被执行人主动交代财产线索,配合追回转移、隐匿的财产5100余万元;二是“和”字为重。认真贯彻“两稳两保”精神,积极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倡导以对话代替对抗,以善意化解分歧,推动797件执行案件和解,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执行信访专员常态接访与办案法官定期接待相结合,信访投诉案件数量同比下降62.5%;三是“智”字助力。通过电话、微信、智慧执行APP等方式,线上接待当事人2000余人次。通过“总对总”网络系统线上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财付通、支付宝资金1.65亿元。通过淘宝等网络拍卖平台线上处置资产694件次,成交额9679万元,资产处置溢价达33%。通过“车驾管”和不动产远程查控系统线上查封车辆1115辆、查封房产164套。
五
坚持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深化改革创新,展现司法智慧
把改革作为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公正司法的有力保障,持续探索创新,加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完善司法制约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通过专门平台记录领导干部、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建立司法人员权责清单,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推进用权规范化、监管立体化。落实员额法官办案主体责任,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带头办案数占结案总数的76.3%。严格落实审委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统一裁判尺度。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工作,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制定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办法和审委会专项督办制度,出台《审判执行薄弱指标周分解、月通报、季追责实施办法》,有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质效指标持续优化。
落实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召开庭前会议12次,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案件2件,为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164人次,三类人员出庭率达13.1%。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72.4%。进一步健全繁简分流机制,聚焦“类案专审、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目标,出台《民事审判部门办理案件范围与民商事一审案件繁简分流的规定》,构建“1+2+8”(1个金融审判庭、2个繁案精审庭、8个速裁快审庭)繁简分流新格局。健全重大疑难案件“下交上”机制,对我区首例虚拟货币案报请市二中法院提级管辖。加强办案团队建设,鼓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和人员情况,确定办案团队数量、团队成员、团队职能等,院领导根据办案类型编入相应办案团队,优化司法人力资源配置。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以现代科技为审判赋能,深入推进“全渝数智法院”建设。重塑网上立案、智慧庭审、电子送达、电子归档四个关键节点流程,打通人事、案件、办公、行装系统,实现司法事务、政务工作闭环管理。出台《关于集中办理诉讼文书送达工作的规定(试行)》,整合优化涉诉当事人的有效送达地址,推进电子送达和邮政集约送达工作。疫情期间,通过网上立案、远程视频庭审、在线调解、电子送达、“云上共享法庭”等形式,破解办案难题。全年审核网上立案9819件,网上缴费9736件2295万元。
六
坚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形象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坚守干净之本。严格落实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用好从严治党“党建表”和审执工作情况“质效表”,每季度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述职暨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分析会;加大廉政教育力度,组织干警学习党纪法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观看专题警示片4场,在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打好廉洁司法预防针;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排查出廉政风险共性、个性风险点22条,落实防控措施;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任命18名兼职廉政督察员,主要领导对重要信访和问题线索亲自督办,大力支持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
砥砺担当之能。制定年度培训规划,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线上线下培训31期,受训达1200余人次;落实优秀调研成果培育计划,3篇裁判文书、3场庭审入选第三届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其中1场庭审获评一等奖,9篇案例分别入选重庆市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全市法院婚姻家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积极助力疫情防控,91名党员干警到所在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推出一批干警抗疫日记,反响强烈;加强人才建设,储备8名优秀年轻干部,推荐2名干警到上级法院挂职锻炼,跨层级、跨类别、跨条线交流干警27人次,激发干警活力。
强化文化之功。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字”内容要求,出台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建成党建群团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关工委办公室。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设立法院文化、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对汉丰湖法庭进行基层立法联系点、金融法庭、环资审判、思想政治文化一体打造,在8个人民法庭建设“五小法庭”,打造可观、可感、可悟的人民法院文化。
七
坚持强化宪法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深化司法公开
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履职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会、新闻发布会,观摩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14场次,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3件次。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建好“两微一网”司法宣传媒体矩阵,扎实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40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司法,接受法治教育。
2022年,区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总结2022年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自身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体现在:面对全区创新改革、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还需进一步增强;面对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更高期待和要求,我们解决纠纷、维护权益、防范风险的职能作用还要进一步强化;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我们推进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还要继续狠下功夫;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我们加强规范化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能力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今后,我们将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加以解决上述问题。
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区委十五届三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区委工作部署,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履职尽责,为开州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扎实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常态化,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司法领域落地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宣讲、大调研、大宣传、大落实”活动。
二是服务开州发展大局。聚焦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战略部署,落实人民法院重点任务,找准司法结合点、着力点,司法服务保障全市、全区发展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妥善审理涉重点工程案件、涉企矛盾纠纷,服务开州高质量发展;加强川渝两地毗邻地区司法协作,提升跨域司法协作水平,服务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
三是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优化法庭布局,尽快完成临江、陈家、温泉法庭建设并搬迁入驻;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强基导向“六项工作”落地细化;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提升司法效率,深化审判管理,推进司法专业化建设;建好执行平台,强化执行联动,深化执行创新,不断提升执行效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为民办实事清单,办好群众急难愁盼各类事项。
四是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体系改革,完善审判权责清单,确保有序放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推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坚持办案责任与监管责任相统一,不断提升案件质效;严格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干警业绩评价机制,加强法官职业保障,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深化全渝数智法院建设,推动业务、队伍、政务横向贯通,立案、审判、执行一体管理,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每季度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审执工作推进会,听取各部门落实“两张表”(党建表、质效表)情况,推动党建主责和审执主业相辅相成、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监督、制度齐头并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人人倡廉的浓厚氛围。
各位代表!展望2023年,区法院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持深耕帅乡大地,深植为民情怀,深化司法实践,奋力书写开州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篇章,为建设“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奋斗目标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司法力量!
名词解释
1.重庆法院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2021年以来,重庆法院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出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即建设“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和“代表委员联络站”,推行“一街镇一法官”和“一庭两所”,推广运用“车载便民法庭”和“云上共享法庭”。
2.“三位一体”诉源治理模式:2022年区法院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工作指引》规定,以主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建立4项机制,健全诉讼案件预防机制,加强诉讼案件的前端化解;精准分类施策,对10类重点类型案件进行专项治理。
3.重大疑难案件“下交上”机制:2022年1月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规定,制定并实施《关于特殊类型案件提级管辖的实施意见》《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下级法院就特殊类型案件报请提级审理和上级法院依职权决定提级管辖两种类型予以规范和明确。旨在贯彻落实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精神,充分发挥上级法院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的职能作用。
4.人民法院“五小法庭”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庭推行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五小”工程建设,实实在在解决好基层法庭干警的吃饭、住宿、休闲和文体生活需要,优化了基层法庭办公环境,提高了干警办案效率,擦亮了司法为民的窗口。
5.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建设“20字”要求:2022年7月9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暨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以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典型案例
1.开州首例洗钱案:2021年初,被告人蒋某以银行信用卡专员身份,通过POS机套取杨某等20余名被害人信用卡额度66万元。蒋某明知上述66万元资金系信用卡诈骗所得,仍将该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购买虚拟币、参与线上赌博和银行转账等方式将资金来回转移,最终将上述部分款项转回至蒋某不同银行账户,其行为构成洗钱罪。蒋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和洗钱罪,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2.邱某拐卖妇女案:2001年3月底,邱某在广东省东莞市与覃某(已判刑)合谋将急于寻找工作的被害人钟某拐卖。后邱某、覃某以到上海进厂为名将钟某骗至开州,同年4月6日晚上,邱某、覃某将钟某带至竹溪镇熊某家,双方谈成以4000元的价格将钟某卖给熊某。次日下午,钟某趁机逃出熊某家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覃某被民警抓获,邱某潜逃至广东,于2021年9月在广州市被捕。被告人邱某犯拐卖妇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3.毒火锅案:被告人郑某、张某合伙经营位于大进镇的“母猪龙鱼庄”,聘请毛某担任厨师。2021年初,毛某在郑某、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从四川老家带回的罂粟壳加入鱼火锅底料中并对外销售。2021年9月,郑某、张某明知毛某有上述行为后,继续放任“母猪龙鱼庄”对外销售含有罂粟壳火锅底料的鱼火锅,直至同年10月19日被开州公安民警查获。经检测“母猪龙鱼庄”自制火锅底料中含有罂粟碱、吗啡、那克丁、可待因等成分。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4.毒卤鸡案:被告人陈某明知制作卤菜不能添加亚硝酸盐的情况下,仍于2021年10月下旬在制作卤鸡过程中添加亚硝酸盐并对外销售,后经检测陈某制作的卤鸡亚硝酸盐含量超标,人长期食用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5.“祖传老中医馆”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2021年3月,原告曾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设“祖传老中医馆”,对外开展诊疗活动。区卫健委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后作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决定给予原告没收药品、医疗器械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告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经审查决定维持区卫健委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对行政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均不服,向法院起诉。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开州区卫健委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均合法正确,遂驳回原告曾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