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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报表)

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31 08:58:18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主要任务是审理属于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办理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办理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其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通过审判执行活动,惩治犯罪,解决民商事纠纷,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

     (二)机构设置。本院内设职能部门11个,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审管办、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派出人民法庭8个,分别是汉丰湖、陈家、临江、温泉、丰乐、大进、盛山、中和人民法庭。

)单位构成。本院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8,462.75万元,支出总计8,462.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8.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0 年度收入合计7,88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3.51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本年拨入法庭建设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062.59万元,占 89.5%;其他收入 825.68万元,占10.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74.48万元。

3.支出情况。2020 年度支出合计6,70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2.13万元,下降2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法庭修建未完成,基本建设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4,748.62万元,占70.8%;项目支出 1,956.02万元,占29.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5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3.63万元,增长206.0%,主要原因是法庭修建未完成,基本建设支出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37.0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53.16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建支出较多,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6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7.83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法庭基建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5.9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法庭建设款以及维修改造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4.4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4.71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法庭修建未完成,基本建设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4.35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如维修改造费和办案业务费及运行经费缺口。

3.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9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1.55万元,增长177.8%,主要原因是法庭修建未完成,基本建设支出结余增加。

4.比较情况。本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5,284.81万元,占8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2.06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建设资金和维修改造费。

2)教育支出9.36万元,占0.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4.5万元,占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22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社保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180.05万元,占3.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162.32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8.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8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6.78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5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61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通讯费、印刷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9.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万元,下降28.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62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本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上年决算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院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培训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院2020年度未发生出国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院上年因工作需要参加高院组团出国,本年无此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和提押。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1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7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院2019年购买车辆两台,本年无此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2.6万元,主要用于件审判、案件执行和提押等工作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本院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98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车出行缴纳过路费,车辆运行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6.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办案人员,以及接受相关单位在本院调研及检查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下降64.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3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本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费用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院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9辆;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8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院人均接待费80.2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9.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寄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61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5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培训人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院共有车辆2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 年度本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院对部门整体和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781.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院对预算资金科学计划,合理安排,严格控制,规范使用。认真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做到资金分配和使用严格按照预算进行。

(二)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628-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财政

处室

001006-行政政法处

自评总分(分)

98.55

部门联系人

魏芳

联系

电话

52886239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5,496.69

7,062.59

6,041.04

85.54

10

8.55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本院的职责是审理属于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办理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办理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其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通过审判执行活动,惩治一切犯罪份子;解决民商事纠纷,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资金的主要支出为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本院将按照要求,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标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完成预决算公开。预计全年完成审判及执行案件15000件,人均结案达到220件以上,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4.5%,庭审直播率达到20%,力争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2020年本院全年完成审判及执行案件15936件,人均结案达到289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99%,庭审直播率达到26.3%,群众满意度达97%。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和上级法院有力监督下,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审判实践中践行初心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司法智慧和司法力量。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94.5

94.5

99.99

100

20

20

核心指标

群众满意度

%

90

90

97

100

20

20

核心指标

庭审直播率

%

20

20

26.3

100

20

20

核心指标

人均结案数

220

220

289

100

20

20

核心指标

办结案件数量

15000

15000

15936

100

20

20

核心指标

说明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培训费

项目编码

2020A628【6159】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628-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财政处室

001006-行政政法处

项目联系人

魏芳

联系

电话

52886239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38

26.6

26.6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现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2020年全年共57人参加高院或其他部门组织培训,完成案件数15936件,结案率91.97%。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参加培训人数

>

200

50

57

100

60

60

核心指标

案件数量

>

15000

15000

15936

100

20

20

核心指标

服务员额法院人数

人数

>

58

58

58

0

0

0

核心指标

结案率

百分比

>


85

91.97

100

20

20

核心指标

说明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聘用制人员经费

项目

编码

1920A628【1451】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628-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财政

处室

001006-行政政法处

项目联系人

魏芳

联系

电话

52886239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358

358

358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聘任制书记员协助法官完成案件审判工作

聘任制书记员协助法官完成案件审判工作,预计全年完成审判及执行案件15000件,服务员额法官58名,结案率达到85%。

聘任制书记员协助法官完成案件审判工作,全年完成审判及执行案件15936件,服务员额法官58名,结案率达到91.97%。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服务员额法院人数

人数

>

58

58

0

0

0

0

核心指标

案件数量

>

15000

15000

15936

100

50

50

核心指标

结案率

百分比

>

90

85

91.97

100

20

20

核心指标

服务员额法官人数


58

58

100

30

30

核心指标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院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2886239。

 


 

来源:开州区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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