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主要任务是审理属于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办理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办理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其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通过审判执行活动,惩治犯罪,解决民商事纠纷,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内设职能部门11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审管办、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法警大队;派出人民法庭8个,分别是汉丰湖、陈家、临江、温泉、丰乐、大进、盛山、中和人民法庭。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9,401.25万元,支出总计9,401.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01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27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73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办案业务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4.76万元,占1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126.4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8,82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5.00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建设支出5,349.03万元,占60.6%;项目支出3,477.74万元,占39.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7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2.01万元,下降81.6%,主要原因是基建支出用上年结转结余支出,本年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90.2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3.39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7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8.15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办案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1.26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办案业务经费、执行经费以及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15.4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4.39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基本建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2.25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0.99万元,下降81.6%,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支出用上年度结转结余支出,本年度结转结余减少。
4.比较情况。本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7,872.18万元,占8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1.30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办案和执行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9.19万元,占0.1%,与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1.35万元,占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95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69.64万元,占1.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153.39万元,占1.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8.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2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9.30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91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97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1.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2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本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6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本院出国费增加以及购买车辆两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院因公出国(境)费用8.20万元,主要是因工作需要参加高院统一组织到国外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院年初无出国预算,因工作需要参加高院组织的出国学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2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院上年无人员出国出访,本年由高院组织统一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40.7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两台。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8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本院案件数量增加,车辆老化严重维修成本过高,新购车辆两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05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本院2018年购买车辆一台,2019年比2018年多购买一台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6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出差所需要的燃油费,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8万元,下降22.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65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本院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0.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办案人员,以及接受相关单位在本院调研及检查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1万元,下降48.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3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本院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院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9辆;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1,3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院人均接待费74.02元,车均购置费20.39万元,车均维护费3.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寄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97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经费支出。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本院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8万元,增长96.5%,主要原因是高院加大培训力度,培育干警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职业素养。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院共有车辆2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院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院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3477.7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院对预算资金科学计划,合理安排,严格控制,规范使用。认真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做到资金分配和使用严格按照预算进行。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业务装备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本院2019年全年受理案件20099件,审执结案件18628件,结案率92.7%,购买执法执勤用车两台,完成了当年审判、执行工作,保障了办公、办案正常运转。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购买执法执勤车两台,完成了当年的审判、执行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本院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详见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业务装备费 | 联系人 及电话 | 魏芳 023-52886239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预算单位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18 | 18 | 18 | 100.0% | ||
其中:市级支出 | / | |||||
补助区县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提高审判质量、办公效率,保障办案、办公正常运转。 | 我院2019年全年审理案件20099件,审执结案件18628件,结案率92.7%,购买执法执勤车两台,完成了当年审判、执行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案件数量 | 件 | >10000 | 20099 | |||
结案率 | 百分比 | >90.0% | 92.7% | |||
其他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院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2886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