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主要任务是审理属于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办理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办理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其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通过审判执行活动,惩治犯罪,解决民事纠纷,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内设职能部门17个,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家事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保全中心、法警支队;派出人民法庭8个,分别是汉丰湖、陈家、临江、温泉、丰乐、大进、盛山、中和人民法庭。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5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3.5万元,比2018年增加61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9.5万元,比2018年增加12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74万元,比2018年增加491万元,主要是增加执行指挥中心装修及信息化建设和法庭维修费,主要用于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以及法庭维修、案件审判、案件执行重点工作。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18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58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41.26万元,比上年减少42.43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7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院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3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
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魏芳 联系方式:52886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