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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8-27 09:45:1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审判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司法救助、依法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二)机构设置。内设职能部门25个,其中:人民法庭8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院2017年度收入总计10,731.06万元,支出总计10,731.0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99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本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5,54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7.75万元,占93.66%;其他收入351.74万元,占6.34%。


   本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7,08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0.93万元,占53.50%;项目支出3,294.91万元,占46.50%。


   本院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45.23万元,较上年减少1,53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建支出增加,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19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9.95万元,下降24.43%。主要原因是基建拨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9.34万元,增长18.71%。主要原因是由于本院案件增加,年中追加安排办案经费和执行经费。


   本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9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6.78万元,增长26.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0.69万元,增长59.8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564.46万元,占79.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8.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教育支出9.77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5.74万元,占5.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费由原部门预算安排调整为社保基金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44万元,占2.19%,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城乡社区支出410.54万元,占5.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0.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院年初无此预算,用2016年结转支出;农林水支出311.03万元,占4.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院年初无此预算,用2016年结转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34.12万元,占1.92%,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4.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2.13万元,较上年增加76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调增了绩效平时考核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12.06万元,较上年增加574.12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院“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0.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院2017年案件数量增加,接待其他单位办案人员和相关单位调研检查工作导致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院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1.5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文书送达、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厉行节约规定,对于文书送达多使用快递邮寄,减少办案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30万元,公车改革后车辆数减少,车辆运行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9.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办案人员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本院办案数量增加,接待其他单位办案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调研检查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院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0辆;国内公务接待257批次,2,5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院人均接待费76.5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2.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寄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574.12万元,增长416.19%,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部分项目经费编入机关运行保障单位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院共有车辆3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院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884.36万元。本院对预算资金科学计划,合理安排,严格控制,规范使用。认真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做到资金分配和使用严格按照预算进行。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2886239。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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